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成立于1953年11月,前身是山西省物资局;1992年改名为“山西省物资厅”;1994年底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建制转体组建为“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199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整体改组为现名称,并实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2010年12月,根据省政府和省国资委改革要求,集团公司被整合重组为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4月,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改组变更为8188cc威尼斯·主頁入口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本部作为一级法人实体,注册资本2.29亿,包括可持续经营企业10户,从业人员535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仓储物流,煤炭化工等大宗商品贸易,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酒店管理等。
企业法人:段素宏
股东名称:8188cc威尼斯·主頁入口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号
公司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号
邮政编码:030006
二、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一季度末,物产集团资产总额309255万元, 负债275501万元,所有者权益33754万元,存货923万元,应收账款39821万元,应付账款3032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5609万元,应交税费1590万元,营业收入129787万元,销售费用2082万元,管理费用2313万元,财务费用936万元,利润总额556万元,净利润187万元。
三、 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2021年3月末,实现营业收入1297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目标231674万元的56.02%,实现利润总额5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目标2347万元的23.69%。
四、环境保护情况
一季度,六户生产经营类企业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日常防范工作。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杜绝环保问题的发生。一季度均未发生环保等问题。
再生公司作为汽车拆解企业,为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拆解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公司作业现场环境保护,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能源,保证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的要求,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两个规范”完成了过渡性升级改造建设,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体系。
(一)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组 长: 王 鹏
副组长: 连侯年
成 员: 许 峰 崔忠和 王 海 赵志盛
环保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崔忠和(兼)
成员:祁树伟 袁政 张晓丹
2.管理制度:《报废汽车拆解有毒有害物及危化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安装了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装置,并配备了15m高排气筒。生产中废油液等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化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进行了雨水收集池、隔油池、化粪池等工程施工。生产污水经隔油池,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举升机、剪切机、挤压打包机等作业时产生噪声,采取封闭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
(二)清洁能源利用情况及节能降耗情况:公司日常主要为生活用水、电、暖,通过加强管理,强化责任,确保能源利用高效、节能、环保、安全。
(三)“三废治理”情况:在报废车拆解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现场拆解操作规程》,利用封闭厂房进行拆解,减少大气污染,各种不可利用的废物(如废轮胎、废塑料、废电子电器等)分类堆放,废矿物油、废电路板等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置;建有防渗地面,按规定及时清理收集废油液等;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不同企业签订了危险废物的处置协议。废矿物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山西新鸿顺能源有限公司;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制冷剂、废电路板、废含油污泥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山西亿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照分局要求,进行《山西省生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关于举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贯》的线上学习;对《排污单位编制自行监测报告培训》进行现场学习。并完成《2021年度危废管理计划申报及备案》、《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年报报送》、《2020年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报送》及《2021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的工作。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生产中废油液等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氧化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排放限值。
2.水污染物:生产污水经隔油池,通过油水分离器处理,雨水和生活污水在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能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6)三级标准。
(五)环境污染事件清况:无